海南五部门推进“一函两书”制度 协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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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江华   近日,海南省总工会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机制。   据悉,“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江华

  近日,海南省总工会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机制。

海南五部门推进“一函两书”制度 协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海南五部门推进“一函两书”制度 协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明确了“一函两书”的适用范围,强调要充分发挥“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5方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协作联动、会商研判,全面推进运用“一函两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形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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