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9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南海网12月11日消息(记者 蒙健)12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1期)。记者了解到,此次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超标问题。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23批次,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点击查看大图)
保亭长养温泉养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萝卜,海口琼山于创蔬菜销售点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海口龙华柯爱梅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店销售的绿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11号)》中明确,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BA,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 6-BA的豆芽。
海口秀英大世圆蔬菜批发摊销售的荷兰豆,澄迈金江邱玉琼果蔬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食荚豌豆中多菌灵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
定安定城秀丽水果摊销售的荔枝,其中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吡唑醚菌酯在荔枝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农药残留超标原因可能是过量使用农药,或者用药后,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还未到就忙于上市,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儋州那大弘信百货商行销售的鲜鸡蛋,其中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μg/kg。长期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三、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超标问题
(点击查看大图)
东方八所好喜淇甜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菠萝包,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面包、糕点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用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