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说法|文昌一男子用微信记录讨回2万元虾苗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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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12月11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日常工作中,与客户的工作聊天记录要注意保存,关键时刻可能为你挽回损失。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一起虾苗尾款纠纷案,原告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打赢了这场官司,并拿回了2万元尾款。 文昌市的李先生是一位深耕水产养殖行业多年的销售商,2024年3月他与一名自称澳洲淡水龙虾养殖户的梁先生在抖音上相识,二人添加微信一番畅谈后迅速敲定了虾苗的合作事宜。刚开始双方“试水”交易了几批虾苗,约50000尾,双方约定先支付定金,到机场打印出货运单便

南海网12月11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日常工作中,与客户的工作聊天记录要注意保存,关键时刻可能为你挽回损失。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一起虾苗尾款纠纷案,原告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打赢了这场官司,并拿回了2万元尾款。

文昌市的李先生是一位深耕水产养殖行业多年的销售商,2024年3月他与一名自称澳洲淡水龙虾养殖户的梁先生在抖音上相识,二人添加微信一番畅谈后迅速敲定了虾苗的合作事宜。刚开始双方“试水”交易了几批虾苗,约50000尾,双方约定先支付定金,到机场打印出货运单便付完尾款,货到买方场地第一时间打包验货。

刚开始,梁先生收到货表示苗很好很满意,并按时支付定金和尾款,还表示4至5月继续采购100万尾。之后,双方又经过几批顺利的供货、付款,最后一批虾苗也如期交付。然而,梁先生突然借故要求先支付20000元,尾款20000元延迟付款。鉴于先前的诚信付款记录,李先生爽快答应了。一个月过去,为了能尽早收到货款,李先生主动提出给最后尾款20000元打八折,只收16000元,梁先生却以虾苗存在质量问题为借口拒付尾款。双方协商不下,最终闹上了文昌法院。

办理本案的法官首先耐心地组织双方调解,但梁先生咬住虾苗有问题拒绝付款。法官对李先生提交的电子证据仔细审查后认为,李先生作为买卖关系中的出卖方,已经如约向梁先生履行了虾苗交付义务。梁先生作为买卖关系中的买受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是其主要合同义务。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最后一次虾苗供应时,梁先生收到货物后向李先生发视频反馈虾苗质量很好,并于当日支付货款20000元,而梁先生虽声称质量瑕疵但未提供任何质量问题的证据,故李先生的主张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法院提醒:

文昌法院提醒大众,在日常交易活动中务必注意保存好各类电子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可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此案也警示着每一位市场参与者,在享受便捷的同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可忽视规则约束。

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一次个体间的纠纷,更是法治社会中公民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提升的生动例证。妥善保存、依法提交微信证据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巧之一,而微信证据“六个要”最为重要:

要截图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以确保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探案说法|文昌一男子用微信记录讨回2万元虾苗尾款

要保管好载有微信证据的原始手机以备庭审中核实证据原件。

探案说法|文昌一男子用微信记录讨回2万元虾苗尾款

要把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的音频、视频以光盘形式提交法院。

要确保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清晰,不得删除、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要在微信后台申请调取微信转账电子回单,并截图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提交法院。

要把含有微信语音的页面中语音转文字后再截图,如含有方言,提供相对应的翻译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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