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企业科技人才新政 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
南海网12月12日消息(记者 张野)日前,海口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引进培育科技人才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以强化“椰城优才计划”,全方位吸引和支持科技人才,推动海口市科技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措施》自12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措施》适用于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类别,从事研发、生产、服务三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科技人才。
根据《措施》,海口市将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每年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科技人才给予资金
南海网12月12日消息(记者 张野)日前,海口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引进培育科技人才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以强化“椰城优才计划”,全方位吸引和支持科技人才,推动海口市科技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措施》自12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措施》适用于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类别,从事研发、生产、服务三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科技人才。
根据《措施》,海口市将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每年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科技人才给予资金奖励,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类别下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类企业。此外,对于设立院士工作站或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企业,市政府将分别提供100万元和6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选派的人才参加特定培训并获得证书后,也将获得每人1万元的补贴。
《措施》还强调了对企业建设研发平台的支持,包括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共性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对于成功引入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将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于柔性引进外国专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每人每年5万元的引才资助;高端科技人才若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个人亦将享受相应的配套奖励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海口市政府制定了详细的申报流程和严格的审核机制,并由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市财政局保障资金供给,市审计局则进行全程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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