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充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
南海网12月13日消息(记者 谭琦)12月13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专场举办。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用地用海保障,充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三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专场发布会。记者 曹志 摄
据介绍,《条例》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提出在不突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重要指标,并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全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进行审批并纳入海南省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动态更新等工作机制,充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条例》明确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的规定,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并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规划成果进行动态维护。
在新旧详细规划的工作衔接上,海南将全面开展详规单元划分和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工作,从符合性、支撑性、实施性三大维度若干要素进行评估,分析已编控规与“三区三线”、原土地权属等的冲突矛盾,根据评估结果,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在尚未完成详规单元划分前,可按现有规定编制和审批规划,确保在新旧详细规划过渡期内,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不断档。
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面,海南将积极推进用途管制审批改革,并进一步简化用途管制审批许可,通过开展资源要素保障攻坚战,加强政策集成供给、下沉基层“督帮服”、跟踪保障重大项目、规范高效审批,完善资源要素保障机制。据统计,截至11月底,今年全省已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709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5.47万亩,同比增长31%。
在执法方面,海南探索实行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行为的查处也已经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由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采取责令停止建设,并分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两种情形进行处罚。下一步,海南将编制出台《拆除违法建筑案件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拆违案件办理,遏制违建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