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检察院帮10名农民工讨回42.6万元工资
南海网12月20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通讯员 曾家伟) “感谢检察机关、感谢检察官的介入,有了你们的积极协调,我们才能这么迅速拿到了工钱。”农民工王某某拿到工资后激动地说。 近日,保亭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工作中,充分运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办理王某某等10名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帮助追回劳动报酬42.6万元。
2024年10月,保亭检察院收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王某某等10名农民工讨薪线索,立即组织专人开展核查。
经核查,2024年8月至9月,王某某等10人隔墙板班组受海南某建筑有限公司雇佣,进入某建筑工程项目中务工,项目完工后因该建筑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该班组的工资,该班组出于务工实际,需前往其他地方继续工作。
经过全面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受理条件,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该班组组长王某某,调查核实欠薪的具体数额,详细了解诉求,并表明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追回薪资。
为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及时与保亭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承办人沟通,了解目前讨薪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同时联合保亭综合行政执法局到该项目工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与该项目负责人面对面交谈,了解拖欠薪资的主要原因。经过沟通协调,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将安排专人对接跟进工程结算进度,确保所欠薪资尽早发放到位。在多方协调下,王某某等10人一次性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42.6万元。
据悉,保亭检察院下一步将持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打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护民生“组合拳”,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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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工会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南海网11月26日消息(记者 张野)岁末将至,工资结算高峰即将到来,为确保广大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近日,全省各级工会相继发布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明确劳动报酬相关劳动规则,及时发现并主动整改欠薪隐患。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指出,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对于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应及时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海口、三亚、陵水、乐东、琼海等各级工会也表示,将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可通过拨打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等方式反映,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