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4.97%公司股份
证券时报e公司讯,宏柏新材(605366)12月22日晚间公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8%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4.8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股东吴华持有公司5.91%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
责任编辑: 郑灶金
证券时报e公司讯,宏柏新材(605366)12月22日晚间公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8%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4.8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股东吴华持有公司5.91%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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