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说法 | 母亲3年不管两娃 文昌法院亮“书”劝母爱回归
南海网记者 吴岳文
婚姻中夫妻间的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但当矛盾升级到离婚的边缘时,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往往成为最无辜的牺牲品。近日,文昌法院东路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向原告发出《家庭教育提示书》,以法律之名守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2006年,女方小颖(化名)与男方小鹏(化名)因工作相识,两颗年轻的心逐渐靠近,从恋爱到同居,再到2007年生育儿子小业(化名)。2008年,两人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并在2014年迎来女儿小果(化名)的诞生。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曾经的爱情似乎褪去了原有的色彩,双方因缺乏有效的沟通而产生矛盾,裂痕逐渐扩大。
自2021年起,小颖离家外出工作居住,期间很少回家,更未曾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用,仅偶尔为子女购买衣物、零食等物品。2023年,小颖以与小鹏没有共同语言、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间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但小颖并不回归家庭,继续在外务工,且依然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这不仅加剧了夫妻关系的紧张,更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2024年,小颖再次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小颖表示,她以前常与小鹏吵架、冷暴力,甚至不想听小鹏说话。现在因外出3年,更是不想与小鹏沟通,即使小鹏有所改变,她也无法接受。当法官问及她对子女的抚养意见时,小颖竟表示不抚养小孩,也不负担抚养费用。在法院向其释明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将面临不利法律后果时,她才不得不表示仅同意承担两子女每月500元至800元的抚养费用。
这样的态度,无疑是对家庭责任的严重逃避。而正处于成长关键时期的两个小孩小业和小果,不仅需要物质上的支持,更需要父母的爱与陪伴。小女儿小果已经出现拿假钱的不良行为,大儿子小业也因受到影响而变得沉默寡言,这些变化都让人深感忧虑。
面对这样的家庭状况,文昌法院认为,小颖与小鹏虽已产生矛盾,但双方间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特别是在双方已共同生活十几年、已先后育有两名子女的情况下,更应负起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故判决不准小颖与小鹏离婚。同时承办法官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抚养教育子女的路上,父母不仅要为子女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更要给予孩子可靠的爱与陪伴。然而,小颖长期在外务工,对子女的关爱和陪伴严重不足,这将对子女的成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小颖与小鹏所育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向小颖发出了《家庭教育提示书》。这份提示书不仅是对小颖的警醒,更是对所有父母的提醒:在抚养教育子女的道路上,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提示书中强调,父母作为孩子的领路人和护航员,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用心、用情陪伴孩子,弥补孩子心理缺失,让孩子拥有更多的心理依靠和家庭安全感。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将来面临不良诱惑和重大挫折时做出正确选择、重拾生活信心。
法官说法
责任恒在,共筑成长之巢
文昌法院的法官介绍,婚姻是爱情的归宿,更是责任的开始。对于小颖和小鹏来说,他们的婚姻虽然遭遇了危机,但对子女的责任却从未改变。
法官提醒,法院的判决和《家庭教育提示书》的发出,不仅是对他们婚姻关系的调整,更是对他们作为父母角色的提醒和督促。希望小颖能够认识到自己作为母亲的责任和担当,早日回归家庭,为子女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变化,都要始终牢记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无法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