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补贴活动本月底结束!海南省商务厅提醒消费者按时完成补贴申报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罗霞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12月25日从省商务厅获悉,2024年度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将于本月底(12月31日)结束。省商务厅提醒拟申请相关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按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补贴申请。
2024年度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拟申请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同时,应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旧车报废、注销及新车购买、上牌所有手续。
2024年度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拟申请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5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提交补贴申请。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新能源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燃油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2024年度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方面,拟申请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20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提交补贴申请。个人消费者交回的电动自行车旧车(需含电池组),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交回至本人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交回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链接:
一、2024年度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一)政策实施期限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0日。
拟申请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三)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1.报废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自8月15日起,在补贴审核期间,所购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补贴申报材料中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即拟申请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旧车报废、注销及新车购买、上牌所有手续。
二、2024年度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2月5日。
拟申请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5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提交补贴申请。
(三)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1.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乘用车应于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2.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新能源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燃油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三、2024年度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0日。
拟申请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20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提交补贴申请。
(三)其他重要时间节点
1.个人消费者交回的电动自行车旧车(需含电池组)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交回至本人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交回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
2.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5年1月15日前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