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强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海南印发《办法》→
南海网12月26日消息(记者 谭琦 通讯员 尹建军)日前,《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要加强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规范国土空间基础数据采集汇交和共享应用,强化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办法》共七个章节二十八条,主要从基本定义、适用范围、数据标准、职责分工、采集汇交、共享应用、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近年来,海南省着力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体系建设,依托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汇集了资规、测绘、农业农村等30个部门1100余项空间数据,初步建成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底座,已累计为各厅局、市县、园区提供数据调用约1.215亿次,目前汇集数据量仍在持续新增。
《办法》明确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分类为基础测绘数据、基础地质数据、基础调查数据,以及各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的行业专题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实现分类管理。明确“一库一平台”的国土空间基础数据载体,即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库是智慧海南、数字政府的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统一底座,负责统一全省国土空间底图、底线和底数,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是统一管理平台。
《办法》要求,一是规范国土空间基础数据采集汇交流程。规定国土空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生产遵循一种数据一个来源的原则,避免重复采集、多头采集,国土空间基础数据提供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数据标准规范汇聚数据,并对汇聚的数据质量负责。二是发挥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应用价值。提出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应用方向及要求,明确政府部门应当推动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在智慧海南、数字政府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开展技术研发和增加产品供给,提高数据开发利用和安全管理水平。
《办法》还强调了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工作,明确了数据保密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确定了“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守好数据安全保密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