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夯实优化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基础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7日,深交所就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具体而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总体要求,对审计委员会职责作出规定,细化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议事规则等。二是落实“关键少数”责任义务,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具体内容,加强关联交易规范,明确控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7日,深交所就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具体而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总体要求,对审计委员会职责作出规定,细化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议事规则等。二是落实“关键少数”责任义务,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具体内容,加强关联交易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时需履行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三是强化股东权利保障,降低临时提案持股比例要求,优化特定事项表决权行使机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根据新《公司法》适应性调整相关条款和表述,涵盖监事有关制度机制等内容。二是压严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惩戒,将对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针对“一查即撤”情形,增设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
责任编辑: 赖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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