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深观察 | “减震器”功能待强化,海南如何探索巨灾保险破局和升级之路?
南海网记者 汪慧
“摩羯”在海南文昌登陆、“贝碧嘉”侵袭上海……去年9月后,台风接二连三“光顾”我国沿海地区,其带来的次生灾害让社会生产生活遭受巨大损失。巨灾保险作为应对和管理自然灾害风险的重要工具,愈发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面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强发,海南如何做好巨灾保险产品的落地和推广,发挥经济“减震器”功能?在今年海南省两会期间,部分政协委员将目光聚焦到海南巨灾保险的推广和创新上,提出利用金融工具分散巨大灾害的重要性。他们从海南推广巨灾险的迫切性及机制建立等视角,提出了具有实操性的建议。
海口长平路一路绿化树被超强台风“摩羯”摧毁。记者 汪承贤 摄
海南为何要重视巨灾保险?
何为巨灾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巨灾保险是一种分散巨灾风险的金融制度,专为应对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风险而设计。
“巨灾保险在应急管理中可以发挥独特而积极的作用,帮忙提升各类灾害事故保障水平,提升灾害应急管理能力。”海南省政协委员伍朝晖这样阐述巨灾保险的重要功能。他认为,发展巨灾保险有利于完善社会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广大群众自然灾害风险保障程度。
海南省政协委员何飚也谈道,巨灾风险不同于一般风险,通常具有危害程度高、影响范围广、发生频率低、区域差异大等特点。巨灾频度的提升与保险缺位,也是新常态下破解经济民生难题的主要矛盾之一。
“海南省是自然灾害多发区,素有‘台风走廊’之称,是中国受热带气旋影响最频繁的省份,占全国总数的43%。”何飚介绍,2014年超强台风“威马逊”造成全省直接经济损失119亿元,2024年超强台风“摩羯”造成影响最大的文昌、海口、澄迈、临高四个市县,直接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海南发生台风期间,巨灾险发挥作用了吗?去年9月份让人记忆犹新的超强台风“摩羯”,留下了一个大致样本。
这一年,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承办了文昌、琼海巨灾保险试点项目,在台风“摩羯”登陆前,该公司紧急拨付158万元应急费用,用于支持基层政府灾民转移救助工作;9月末再预付5500万元赔款(民房损失及应急救灾费用),用于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不过,在行业人士看来,巨灾保险在海南发生大灾时的风险防控与转移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试点前期的2017年-2023年,海南整体风调雨顺,文昌、琼海两地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整体赔付维持在较低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没有充分体现,巨灾保险‘低频高损’情况存在考核压力。”伍朝晖向记者分析称。
试点市县范围小则是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巨灾发生的区域存在不确定性,非试点区域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就无法得到巨灾保险保障。”伍朝晖举例谈道,2019年8月29日的儋州龙卷风,造成8人遇难,2人受伤。但由于儋州未开展巨灾保险,相关灾害损失无法通过巨灾保险补偿和救助。此外,巨灾保险在海南还存在风险保障程度低的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受强降水影响,琼海市银海路被泡在水中。记者 苏桂除 摄
地方巨灾保险创新持续涌现
台风来袭时,哪些保险可以派上用场?
南海网记者从海南多家保险企业走访梳理的台风理赔案例发现,涉及台风的理赔报案包括家财险、农险、巨灾险、企财险、意外险、车险等多个险种。
“车险和家财险理赔居多,最多的是车险。”海南一家保险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其实,不同于车险或者家财险等险种均由普通消费者自行入手进行配置。巨灾险多是由政府部门来统筹。这也是很多市民和企业对巨灾险不太了解的原因。
海南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在美国、日本、英国等许多国家,巨灾保险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巨灾风险的有效转移。
在国内,巨灾险也走上了探索升级之路。特别是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我国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3月,金融监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将台风、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纳入其中,并将基础保险金额翻番。
202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也专门对巨灾保险提出了新要求,指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并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更好地服务防灾减灾救灾。
这样的背景下,多地在巨灾保险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和协作机制等方面加快了探索。
“宁波、深圳、广东、湖北、湖南、厦门等地目前已全面深入实施巨灾保险制度,上海、云南、四川等地也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巨灾保险开展正迈入了‘快车道’。”伍朝晖表示。
2024年,河北、河南、湖北等省份纷纷启动巨灾保险全省统保推广工作。在宁波,巨灾保险在试点三年期间,先后经历了“灿鸿”“杜鹃”“莫拉蒂”等多次台风灾害,累计向16万多户(次)居民家庭支付了救助赔款9500多万。
2024年9月7日,文昌铺前镇受超强台风“摩羯”侵袭。 新华社记者 张丽芸 摄
海南探索推广巨灾险如何发力?
来自应急管理部的数据显示,近12年我国自然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超3600亿元。据保险行业数据,相比较全球40%的平均水平,我国在重大灾害事故中的损失由保险承担比例仅为10%。
“这一显著差距凸显了发展巨灾保险的紧迫性,对海南而言,经历了台风灾害,也让各界意识到,当前正是发展巨灾保险的关键时期。”海南多家保险企业相关人士向记者坦言。
记者了解到,海南对巨灾险的探索可以追溯到2015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29号),要求结合海南实际,探索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台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制度。
结合海南省情,海南于2017年正式启动巨灾保险试点,通过省、市二级财政全额补贴的方式,为文昌、琼海两市所有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行政辖区内就学的全日制学生以及临时到两市行政区域内出差、旅游、务工、就医等流动人口)和巨灾期间抢险救灾人员提供人身伤亡抚恤,并为两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提供家庭室内财产损失灾害救助保障。
但总体而言,海南和国内大部分地区一样,巨灾保险的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
针对此,海南省政协委员均建议,要提升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金额,建立符合海南实际情况的巨灾保障体系。
“建议根据政府部门需求和财政实际,由保险公司设计保险产品。可设计灾害民生综合风险保障方案或农业巨灾保险方案。”何飚表示。
在保障范围及主体方面,何飚建议,“灾因可以涵盖区域内主要面临的暴雨、洪涝、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还包括由此引发的泥石流、滑坡次生灾害。同时考虑人为事件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影响,提供特定事件的风险保障。”
具体而言,他认为,保险赔偿内容可涵盖住房风险、人身风险,保障人群覆盖常住人口以及临时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以及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同时,可为政府提供灾后转移安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置费用的补偿,协助政府及时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获赔主体可为政府部门统筹用于救灾资金,也可按户支付给受灾民众。
在方案定价方面,何飚建议充分考虑巨灾保险的普惠性特点,合理设置保险费率,在保障水平相当的情况下,实现更优的价格策略。同时,项目建立回溯机制,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保险方案,确保费率科学合理。
何飚还围绕建立巨灾保险资金滚存制度、风险管理等提出了细致的建议方案。
伍朝晖从保险覆盖面的视角建议道:“目前我省仅琼海、文昌两地开展试点,覆盖区域、人群仍较少,保障程度较低。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扩大试点,提高我省巨灾保险覆盖率,同时提高相应风险保障程度设,探索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
该如何探索完善海南巨灾保险制度?伍朝晖建议,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巨灾保险的发展。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保险业务。其次,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体系,通过再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发行巨灾债券等方式,提高巨灾保险的可持续性。
海南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需政府与市场形成合力,久久为功。海南保险业更应当在巨灾保险领域精耕、细耕。
对此,伍朝晖建议,建立由当地应急、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组成的多方协作机制,扩大巨灾保险试点效果。对巨灾保险承保机构的理赔、服务进行监督,纳入项目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