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5000元 2025年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细则公布
南海网1月27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 通讯员 李金领)近日,海南省商务厅印发了《2025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细则》,2025年2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已于2025年1月8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南省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
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为:对新车价格在8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0000元;8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元;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
转让符合的条件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为:对新车价格在8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8000元;8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补贴12000元;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000元。
据悉,每位个人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最多可享受一次“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与购买新车时间,不分先后顺序。
按照《细则》,申请人需登录“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具体申报路径及开始申报时间将在海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申请材料。海南省商务厅将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应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申报渠道补正有关信息。